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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長沙縣站10月29日訊(星沙時報記者 李文婧)昨日,長沙縣召開2014年領導幹部述廉評議動員大會。縣委常委、紀委書記郭潤葵出席會議。
  今年共有8名鎮(街)、縣直機關單位領導幹部為述廉評議對象,本次述廉評議採取口頭述廉和書面述廉相結合的方式。述廉評議對象將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和遵守廉潔從政規定、落實作風建設規定與本人廉潔自律方面的情況作報告。
  對於確定的8名述廉評議對象,縣紀委已組成4個述廉評議組,從11月份開始,各述廉評議組將分赴述廉評議對象各單位召開述廉評議動員會,通過到單位聽彙報、與領導班子成員及幹部職工個別談話、走訪基層單位、查閱相關賬務、召開服務對象座談會、發放《征求意見表》、抽查個人報告事項等多種方式,廣泛收集幹部群眾對評議對象的意見和建議。11月下旬,將召開全縣述廉評議大會,集中公開述廉。
  郭潤葵要求,開展述廉評議工作,要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同時還要明確任務,把握述廉內容、方法步驟和時間要求,述廉評議對象要真心實意地接受監督,評議組也要認真嚴肅地對待工作,整個述廉工作要統籌兼顧,嚴格要求,確保述廉評議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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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沙縣紀委就述廉評議工作答記者問
  
  開展領導幹部述廉評議,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作風建設要求,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重要舉措。在10月28日召開的2014年長沙縣領導幹部述廉評議工作動員會上,記者瞭解到,長沙縣今年將對8名領導幹部開展述廉評議工作。為此,記者就該項工作現場採訪了縣紀委的相關人員。
  記者:我縣為什麼要開展領導幹部述廉評議工作?開展該工作有什麼積極意義?
  縣紀委:領導幹部述廉評議工作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與省委、市委有關加強黨政正職監督的文件精神開展的。我縣自2007年制定《長沙縣鄉鎮、縣直機關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會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工作制度》(長縣紀發[2007]15號)以來,先後對江背鎮、湘龍街道、城管局、交通局等18個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了公開述廉評議。實踐證明,有計劃地安排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公開述廉,在加強監督的同時,發揮了較好的教育和保護幹部的作用。
  記者:領導幹部述廉評議的對象是怎樣確定的?
  縣紀委:述廉評議對象一般分年度進行安排,每次安排6至8名,爭取五年內全部鎮街和主要職能科局述廉一次。每年的述廉對象,一般採取隨機選擇的原則,確保縣直單位與鎮街相對平衡,經濟發展部門、執法執紀部門等重點領域優先安排。今年,述廉評議的8名領導幹部分別是:空港城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常格亮,暮雲經開區管委會黨工委副書記、主任王劍,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周月明,開慧鎮黨委書記馮賽軍,泉塘街道黨工委書記陳小虎,春華鎮黨委書記魏檢,工信局黨組書記、局長曹雄,計生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小亮。
  記者:述廉評議對象述廉報告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縣紀委:一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包括黨(工)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黨政主要負責人須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抓好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等;二是遵守廉潔從政規定、落實作風建設規定與本人廉潔自律方面情況。
  記者:領導幹部述廉評議工作的具體步驟是什麼?
  縣紀委:今年,領導幹部述廉評議工作共分為4個階段。一是前期準備。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向相關單位及人員征求意見、召開動員會、述廉評議對象撰寫述廉報告等;二是考評。述廉評議組到各單位召開動員會與報告公開、評議組進行走訪調查、情況反饋;三是召開公開述廉評議會議。進行集中公開述廉、現場民主測評;四是整改階段。各述廉評議組向述廉評議對象下達《整改意見書》,述廉評議對象限期進行整改。
  記者:此次述廉評議工作與以往有什麼不同之處?
  縣紀委:一是參加述廉評議的人員更廣泛。以往的述廉評議工作,由述廉評議對象向縣紀委委員、特邀監察員述廉並接受評議。今年,除縣紀委委員、特邀監察員參與評議、測評外,還包括有關領導、部分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二是進一步加強監督。述廉評議對象的報告內容將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廣泛征求意見。另外,今年增設了現場質詢環節。
  記者:領導幹部述廉評議工作,今後是否會繼續開展?
  縣紀委:為了落實中央、省、市和縣委關於公開述廉工作的相關制度,進一步提高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的認識,加強對黨政正職的監督,督促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我縣將進一步加大力度,有步驟地繼續開展領導幹部公開述廉評議工作。  (原標題:長沙縣:8名領導幹部將接受述廉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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