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訊】(記者 朱麗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銀監會14日聯合發佈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新規,自今年8月1日起有條件免收個人客戶賬戶管理費、年費和養老金異地取款手續費,並降低部分收化療飲食有哪些費標準。
   未簽約室內設計不得收短信服務費
   根據發展改革委、銀監會公佈的《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商業銀行為銀行客戶提供的基礎金融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實行政府指導價、usb政府定價的基礎金融服務包括部分轉賬匯款、現金匯款、取現和票據等商業銀行服務項目。
   該通知還要求商業銀行免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本行簽約開立的個人基本養老金(含退休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異地(含本行櫃臺和AT二手ManitowocM)取現手續費。
   對於銀行客戶賬戶新竹售屋中(不含信用卡)沒有享受免收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的,商業銀行應根據客戶申請,為其提供一個免收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的賬戶(不含信用卡、貴賓賬戶)。
   商業銀行為銀行客戶提供賬戶變動短信提醒服務並收費的,應事先通過網點或電子渠道等與銀行客戶簽約;未與銀行客戶簽約的,不得收費。
   禁止強制扣費行為
   據悉,與該通知還配套出台《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
   針對人們反映較多的代繳代扣代收代付業務手續費問題,《辦法》要求按照“誰委托、誰付費”原則收取,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收取委托業務手續費。
   針對銀行終止服務機制缺失導致客戶非自願被扣費,《辦法》規定銀行應採取合法有效措施,及時終止相關服務;對強制客戶接受服務並強制扣費行為,也做出禁止性規定。
   在規範價格信息披露方面,《辦法》規定銀行應在各營業場所、網站主頁醒目位置及時準確公示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項目、內容、價格、適用對象等信息。同時,要求銀行制定和提高實行市場調節服務價格,至少於執行前3個月按規定方式公示。
   在保障客戶知情權、選擇權方面,《辦法》規定,銀行在為客戶提供服務之前,應嚴格執行服務價格信息披露規定,在客戶確認接受服務價格後,方可提供服務。
   《辦法》強化了銀行服務價格內部管理要求,細化了對銀行服務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規定。鼓勵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共同促進銀行規範服務價格行為,使銀行服務收費更公開透明。
   據悉,該《辦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03年第3號)同時廢止。
   不會對銀行收入產生明顯影響
   近年來社會普遍認為銀行提供的免費午餐越來越少,收費名目繁多。為此,2012年發改委和銀監會開始對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進行征求意見。
   記者留意到,此次調整主要是將客戶普遍使用的個人跨行櫃臺轉賬匯款手續費、個人異地本行櫃臺取現手續費由市場調節價調整為政府指導價。將對公跨行櫃臺轉賬匯款、個人現金匯款和支票等票據業務的手續費管理形式由政府定價調整為政府指導價。對商業銀行業務量較少的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業務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實行市場調節價。
   中國銀監會創新部主任王岩岫表示,實施新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和價格目錄之後,商業銀行會根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做出相應的收費規定,不會對商業銀行的收入產生明顯的改變,只會更好地促進商業銀行提供優質服務。
   新聞·分析
   新規給百姓將帶來什麼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銀監會14日公佈了規範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政策措施。這些舉措能否惠及城鄉居民、企業,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能否根治廣為詬病的亂收費?
   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說,社會上對有的銀行收取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異地取現手續費問題反映較多。為切實解決退休職工的實際困難,保護其利益,此次明確免收個人基本養老金(含退休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的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
   同時,新規還部分免除了銀行個人客戶的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新規針對個人與企業經常需要使用的業務和具有爭議的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短信通知費等作出明確規定。這體現了政策制定者充分考慮實際情況並且尊重民意。
   中國銀監會創新部主任王岩岫表示,針對群眾反映較多的代繳代扣代收代付業務手續費問題,《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要求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收取委托業務相關手續費。針對銀行終止服務機制缺失導致有客戶非自願被扣費的現象,新規要求商業銀行應根據客戶要求及時終止相關服務。
   他說,在增加服務收費信息透明度方面,新辦法從信息披露渠道、告知義務、公示內容、合同條款四個方面明確了管理要求,對強制客戶接受服務並強制扣費行為做出禁止性規定,基本覆蓋目前投訴反映較多的問題。(據新華社電)
   專家·觀點
   銀行收費誰做主
   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是否應該完全由市場說了算?政府出面規範是否有違法律和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的精神?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孟雁北的回答是否定的。
   她認為我國金融領域還不是充分競爭的領域,因此商業銀行與其交易相對人相比,還具有相對的經濟優勢。如果濫用相對經濟優勢地位行為損害了實質的公平和正義而市場機制本身又無法對其進行制約時,法律就需要對商業銀行包括自主定價權在內的經營自主權進行必要的規制。
   孟雁北認為政府本次出台的政策已經盡可能尊重了銀行的自主定價權,也盡可能發揮了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例如,為了盡可能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新規僅對櫃臺轉賬、取現手續費等13項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設定最高限價,併在適當降低收費標準的同時,對電子銀行渠道提供的轉賬、取現手續費等數百項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據新華社電)  (原標題:至少一個賬戶免收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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